关于开展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维秀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顿的通知》(教高(2014) 952号)第四条第(五)项“严格学费管理”要求,要按学年或学期由高校统一收取学费,并出具规范票据,不得跨学年预收,严禁由校外教学点自行或代为收取。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要求学生全部通过校园统一平台收费或微信缴费,但在审计中发现仍存在第三方代收代缴学生学费的情况。
如有涉及到违规代收学费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作出整改,将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提交至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纸质整改报告邮寄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77号
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32001@zzut.edu.cn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