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课程设置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及对高起专人才培养的要求,将课程体系划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职业能力拓展课三部分。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与法治》、《计算机应用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数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等。
三、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知识方面
(1)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2)掌握各部门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主要规定,以及法律事务操作技能;
(3)掌握实用英语基础知识;
(4)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二)能力方面
(1)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2)具有一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水平;
(3)熟练撰写文书能力、文件风险管理能力及持续的学习能力;
(4)敏锐的观察力、独立的判断力、严谨的逻辑思维推理能力;
(5)较强的岗位迁移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素质方面
(1)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
(2)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具有耐心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