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1-2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 成教学生应严格按照教学安排规定的时间参加学习,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一学期一门课程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成绩以“0”分计,且须重修该门课程。对不具备参加期末全部课程或某门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视其以后各学期学习考勤情况,由成人教育学院决定是否在毕业前给予补考机会。

2. 成教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课程规定作业(包括平时作业、测验作业、实验报告等),一学期作业完成量达不到三分之二者,取消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成绩按“0”分处理。对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视其以后各学期改正情况,由成人教育学院决定是否在毕业前给予补考机会。

3. 成教学生所学课程考核,以期末考试为主。课程成绩构成为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是指学生平时上课考勤、完成作业和实验情况的综合分,记入所考课程的平时成绩栏内。凡期末考试卷面不及格者,不再考虑平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 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期末命题教师由成人教育学院选定,并直接与命题教师联系,原则上担任课程的教师不参与命题。每门课程出A、B两套试卷(非公共课和基础课),由成人教育学院任选一套为期末考试试题。要求试题内容覆盖面要大,深度、难度适中,并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保证成教教学质量。

5. 期末考试必须一人一桌,座位前后、左右保持一定距离。学生就座后,监考教师于考前五分钟向学生宣读《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规则》,发放试卷时逐一核对学生证。无学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应令其退出考场,并记下年级、专业、姓名,按擅自缺考处理。

6.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双方),该课程以“0”分记,注明原因,不准正常补考。对确有悔改表现者,本人提出,经成人教育学院同意,在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对考试作弊者,还要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学生有事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一周请假,领取和填写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成绩正常记分。否则,按擅自缺考论处。

8. 学生每学期不及格课程(包括考查课程),可在第二学年随下个年级补考一次(正常补考)。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一律按60分(或及格)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对于遗留不及格课程,在毕业前清查,并确定是否能够参加毕业前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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