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3-22 点击数:

一、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执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严格遵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试试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保持和维护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保密性和公正性。

二、监考教师必须参加所统一组织的考前培训,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监考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工作程序。否则,不能参加监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学生进行考试,保持和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和严肃的考试纪律。

四、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指导和安排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坐。对未按规定座位就坐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按规定座位就坐的考生,应责令其退出考场。

五、监考教师必须要求入场考生将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放在课桌上备查,并仔细核对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准确清点人数,认真作好记录以及学生签到工作:认真检查考生是否违反规定将考试所禁止的书籍、参考资料、笔记本、书包等带入考场;对已带入考场者,监考教师必须要求其将所带物品集中放置在统指定的地点;对拒不执行规定者,应责令其退出考场。

六、考试前10 分钟,监考教师必须向考生宣读《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修订)》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督促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对拒不遵守和执行者,应贵令其退出考场。

七、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袋、答卷纸以及有关考试材料,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考试试物可提前5分钟向学生分发,但考试开始前不能作答。考试结束后,必须按时收卷,并认真核实考试人数与试题、试卷数是否相符。不得错发试题、借装答物。

八、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考试时间内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监考。2名监考教师必须一前一后,不能看书报、聊天,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离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应有人接替。

九、监考教师对考生的提问,不提示、不解释,只对试题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作说明。

十、监考教师应积极配合巡考人员的工作,对整个考场进行监控,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如发现违纪违规及作弊行为者,应当场收其试卷、答题纸、证件和作弊证据,令其立即退出考场,交考试办公室处理。监考教师应及时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作弊处理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十一、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记录表》,督促参加考试的学生交卷时在此表上签名,填写的实到参考学生人数、学生签名个数、答卷份数必须一致。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按要求收齐和整理学生考试试卷、试题、答题卡等(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并按规定装订好,且装入一份试题,签字后交巡考人员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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